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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局关于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我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于4月30日正式挂牌对外服务,依法自觉履行向社会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职能。经过努力,查阅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的首要任务。坚持以服务民计民生、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条件,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制度,制定了《查阅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查阅服务中心查阅须知》、《查阅服务中心规范用语》、《查阅服务中心查阅程序》等制度,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为查阅服务提供制度保障,使档案馆成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重要服务窗口。按照“规范、高效、热情、文明”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能,查阅中心运行八个月以来,累计接待政府信息查阅者1201人次,其中现场查阅916人次,来电咨询171人次,以及领取天津政报114人次、330册。累计查阅文件2507份,复印文件902份,4109页。共接收38个机关单位主动报送纸质文件1869件,共5267份。利用者来馆查阅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屋管理、伤残待遇、退休待遇、离休条件、下岗生活保障、法律法规等近20类信息。联合区县档案馆共同开展“红头文件进社区进乡村”--为百姓提供政府信息咨询查阅服务活动。组织印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宣传布标、宣传展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目录、咨询手册,汇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版公开信息,深入宝坻区、津南区等18个宣传点,为当地百姓提供免费政府信息现场咨询查阅服务。在服务现场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军、市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以及各区县领导分别出席了咨询服务活动。此举受到了百姓一致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利用政府信息的意识,也使百姓更加直观的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这个互动的阳光平台便捷地服务。公众依申请查询政府信息全部依法受理。

  (三)民主决策合法化。我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重要投资项目和与全局(馆)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局(馆)内实行了每季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并在局(馆)局域网上公布群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以及解决办法,不断调整和完善全局各项工作。每年年初组织全局各处(部)室进行年度目标任务签状会,各处(部)就年度安排的目标任务与分管局长签状,年底由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就各处(部)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天津市档案局馆会议管理办法》,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2005年建立市档案馆业务咨询委员会,对重要业务建设事项实行论证。决策前经过公开公众意见,经过合法性论证,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经上级机关提出自行撤销或纠正的现象和违反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决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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