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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为重点,探索建立城市群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范围,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参与机制,逐步提高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政府监管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5、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市群落户标准,统一长株潭户口迁移条件,推行网上户口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迁移条件、实行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改革依附于户籍管理制度上的有城乡差别的相关政策,推进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6、完善就业促进制度。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平等就业制度、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就业服务和援助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的长效机制,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市群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

  7、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城镇社会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保险。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在实现规范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三市和全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管办分离,在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突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简化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务活动透明度。加强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将城市群作为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示范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2、建立城市群高效协调机制。建立长株潭城市群改革试验区高层次领导协调机构及执行机构,健全省市之间、市与市之间的多层次协调机制,强化城市群区域规划立法保障和实施监督,统筹区域规划、产业布局和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项目联动,共建共享,创新行政运行机制,探索区域公共资源一体化管理,实现政府间高效协同推进。

  3、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把体现“两型”社会要求的指标作为考核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加大生态环保、节能降耗、耕地保护、公共服务等指标考核权重,引导城市群各级政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市场主体营造环境和改善服务上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全面负责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审批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改革试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决策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实施。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协调委员会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协调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领导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归省发展改革委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协调编制专项方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组织重大改革试验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或备案)、评估和验收等工作。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领导牵头的部省合作机制,对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省直有关部门配套制定和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若干专项改革方案。总体方案实行省统筹、市为主实施,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市,省市联动,各负其责,长株潭三市作为改革试验主体,相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周边地区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改革,大胆试验,做好与长株潭的衔接互动。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支持和保障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根据国家批准的总体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专项资金,支持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四)加强改革试验项目管理。对重点改革事项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程序,提高改革试验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建立改革综合评估制度和“两型”社会建设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改革进展进行总结,每个阶段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将改革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的经验、呈现的典型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试点示范。在长株潭城市群选择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等5个先导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国家拟放在湖南省试点或拟开展省级试点的改革项目,原则上优先安排在5个先导示范区率先推进。同时,在各专项改革领域,选择一批单项试点单位或区域,进行改革试验,及时总结经验,切实做好全面推广工作。

  附件: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2008-2020年)

前 言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我国中南部,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主体,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7年末总人口13256万人。2007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在《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3-2020年)》基础上,依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中部崛起、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加以提升,为有效配置城市群资源、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推进 “两型”社会建设、带动区域跨越发展提供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保障条件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内部结构紧凑、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是国家不可多得的城市群资源,具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群、影响和辐射四方的区位优势。

  1980年代以来,长株潭城市群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长株潭经济社会综合实力领先湖南,区域内大中小城市与各级城镇协调发展,区域性重要交通枢纽作用日益增强,科教文化资源全国突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在全国拥有一定优势,为长株潭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长株潭城市群所在的湖南省东部城镇密集地区近年发展迅速,为长株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实现长株潭辐射全省发展提供了平台和纽带。

  国家“十一五”规划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政策条件。

  但是,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实力还不强,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缺乏强大带动力的产业集群和中心城市,资源节约压力较大,湘江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专栏1  长株潭城市群概况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既有绿色带隔离,又有高速路网联接,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城市群资源。区域内盆地与丘陵间错、城镇与乡村交织,形成独特的空间组合;良好的山体、水域、绿心生态开敞区,构成独特的生态本底,农业科技、市场体系、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京广、浙赣、湘黔、湘桂等铁路干线交汇,京珠、上瑞高速及106、107、319、320四条国道贯通,水运内联湘资沅澧、外达长江,黄花国际机场吞吐量超过800万。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2006年专利申请居中部城市群前列。湖南多年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6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116元。以占全省13.3%的土地、19.5%的人口,实现了全省37.9%的GDP;城市化率53.5%,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

第二节 战略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兼具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既关系到湖南自身发展,也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需要,是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实践。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发展,能够为全国探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提供示范,为中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积累经验,为全国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做贡献。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全面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带动实现富民强省、科学跨越,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以改革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和观念创新,形成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优势,带动全省科学跨越发展。

  ---坚持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实施优势优先,兼顾周边地区,辐射带动全省,实现城乡统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布局合理、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创新流域治理、生态网络建设、有序开发机制,展现湖南山水、生态、经济、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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