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第三章 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第一节 核心区空间范围



  空间范围涵盖长沙、株洲、湘潭市区,望城县全境,浏阳市、醴陵市、韶山市、湘乡市、宁乡县、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赫山区、云溪区、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的一部分,总面积8448.18平方公里。

专栏3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面积一览表

地  区

面积(km2

地  区

面积(km2

长沙市区

947.27

湘潭县

1052.70

株洲市区

535.39

湘乡市

336.20

湘潭市区

279.74

韶山市

127.80

长沙县

1218.8

赫山区

228.50

望城县

970.36

湘阴县

378.64

浏阳市

427.10

汨罗市

204.O0

宁乡县

317.31

云溪区

23.68

株洲县

602.70

屈原管理区

72.19

醴陵市

725.80

 

 

合 计:8448.18


第二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一、东优西进,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优化湘江以东的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依托机场、高铁等开放性基础设施,重点布局现代服务业,依托现有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在湘江西岸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构筑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

  二、提北强南,促进区域整体发展。综合提升北部长沙的综合性区域职能:建设全国领先的新兴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区和服务区域的中央商务区,发展空港-高铁新区,与岳阳临港经济和循环经济联动发展。增强南部株洲、湘潭的经济地位和专业性区域职能:推动株洲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业型城市职能,建设面向全国的综合物流中心;增强湘潭面向城乡腹地的经济社会服务职能,建设面向湖南城乡腹地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连城带乡,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际道路连接,促进相向发展。加强长沙与株洲、长沙与湘潭间的南北干道,整合提升株洲与湘潭的东西连接道路,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城市道路向乡村延伸,改善小城镇的通外道路,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四、治江保绿,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治理湘江流域污染,突出株洲清水塘、湘潭下摄司和竹埠港地区的污染治理和产业提升;加强岳麓山、昭山、法华山、金霞山等滨江区的山水景观建设,打造风光秀美的湘江风光带;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绕城生态带、生态廊道、绿楔、绿心、公共绿地等生态系统,防止土地空间过度开发、城镇空间过度连绵,提高生态安全保障。

第三节 核心区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2010年总人口1000-1050万人,城镇人口750万人;2015年总人口1100-1150万人,城镇人口88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1200-1300万人,城镇人口102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1600万人以上,城镇人口1400万人以上。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760km2左右;
  2015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880km2左右;
  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000km2左右;
  203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350km2左右。

第四节 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立足集约发展,合理划分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重点开发地区四类功能区。

  一、禁止开发地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点公益林区、坡度25度以上的高丘山地、著名风景区、泄洪区、滞洪区、重要湿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主要分布在核心区西部、北部山地丘陵集中区、湘江及其主要支流水体、绿心地区高丘山地等。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国土空间,加强强制性保护,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

  二、限制开发地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市群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分布在城市群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优先保护自然生态,适量发展休闲旅游,逐步治理或恢复已破坏的山体植被、水系。

  三、重点开发地区。包括长沙黄花、黄兴、榔梨、含浦、坪塘、雷锋、白箬、夏铎铺地区,株洲市的天元、云龙、白井、南洲、黄泥坳地区,湘潭河东、易俗河、九华、楠竹山地区,益阳沧水铺,岳阳界头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人口集聚的重要空间载体和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

  四、优化开发地区。包括三市建成区及湘潭、望城、株洲、长沙县城现状建成区。国土开发密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始减弱,调整、置换城市产业职能,对现有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导,加快老城区的旧城改造。

  在实际建设中,按照符合功能定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通过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等手段进行空间管治,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第五节 核心区生态系统

  一、建设目标。突出生态特色,综合运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着力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生态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型城市群。

  二、系统结构。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江、田、湖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构建“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区域生态网络。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向地带,发挥城市群“绿心”的功能。治理和建设湘江及其沿岸,构建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带。利用湘江支流、区内山体和丘陵,串联城镇绿化隔离带、农田等,形成网络状生态廊道。加上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及山水廊道的构筑,促进生态“斑块”间、 “斑块”与 “种源”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三、生态建设

  1、规划建设大昭山、法华山、岳麓山等森林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40处,其中新建34处,扩建2处、续建4处,总面积24622公顷,林地面积15194公顷;新建谷山自然保护区、团头湖湿地白鹭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11处,总面积24721公顷,林地面积13094公顷。

  2、江河风光带建设。沿核心区内湘江干流、主要支流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沩水、渌江、涓水、涟水防洪堤,建设沿江生态绿地。

  3、湿地保护与恢复。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目前尚未开发的江段,主要湖泊、水库、重要山塘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以及江中的大中型岛、滩、洲(包括湘江干流8个永久性生态保护洲岛:傅家洲、龙洲、洪家洲、蔡家洲、冯家洲、鱼尾洲、鹅洲、甄皮洲等)。

  4、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建设绿化隔离带,并参照国家道路建设相关规范和要求合理确定绿化隔离带宽度。

  专栏4  生态建设工程
  长株潭绿心创新功能建设和生态“客厅”建设工程,生态林业圈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株洲一江四港等城市生态走廊工程,清水塘、竹埠港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东台山、云阳、法华山、褒忠山、金霞山)建设,浏阳河百里花木示范走廊,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虎形山凤形山体育休闲公园,仰天湖生态公园、水府庙水库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