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第一节 核心区空间范围
空间范围涵盖长沙、株洲、湘潭市区,望城县全境,浏阳市、醴陵市、韶山市、湘乡市、宁乡县、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赫山区、云溪区、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的一部分,总面积8448.18平方公里。
专栏3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面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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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面积(km2)
| 地 区
| 面积(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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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区
| 947.27
| 湘潭县
| 10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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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区
| 535.39
| 湘乡市
| 3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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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区
| 279.74
| 韶山市
| 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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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
| 1218.8
| 赫山区
| 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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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
| 970.36
| 湘阴县
| 3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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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
| 427.10
| 汨罗市
| 204.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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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
| 317.31
| 云溪区
| 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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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
| 602.70
| 屈原管理区
| 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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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
| 7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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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84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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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一、东优西进,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优化湘江以东的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依托机场、高铁等开放性基础设施,重点布局现代服务业,依托现有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在湘江西岸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构筑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创新中心。
二、提北强南,促进区域整体发展。综合提升北部长沙的综合性区域职能:建设全国领先的新兴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区和服务区域的中央商务区,发展空港-高铁新区,与岳阳临港经济和循环经济联动发展。增强南部株洲、湘潭的经济地位和专业性区域职能:推动株洲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业型城市职能,建设面向全国的综合物流中心;增强湘潭面向城乡腹地的经济社会服务职能,建设面向湖南城乡腹地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连城带乡,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际道路连接,促进相向发展。加强长沙与株洲、长沙与湘潭间的南北干道,整合提升株洲与湘潭的东西连接道路,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城市道路向乡村延伸,改善小城镇的通外道路,加强城乡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四、治江保绿,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治理湘江流域污染,突出株洲清水塘、湘潭下摄司和竹埠港地区的污染治理和产业提升;加强岳麓山、昭山、法华山、金霞山等滨江区的山水景观建设,打造风光秀美的湘江风光带;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绕城生态带、生态廊道、绿楔、绿心、公共绿地等生态系统,防止土地空间过度开发、城镇空间过度连绵,提高生态安全保障。
第三节 核心区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2010年总人口1000-1050万人,城镇人口750万人;2015年总人口1100-1150万人,城镇人口88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1200-1300万人,城镇人口102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1600万人以上,城镇人口1400万人以上。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760km2左右;
2015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880km2左右;
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000km2左右;
203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1350km2左右。
第四节 核心区空间功能分区
立足集约发展,合理划分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重点开发地区四类功能区。
一、禁止开发地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点公益林区、坡度25度以上的高丘山地、著名风景区、泄洪区、滞洪区、重要湿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主要分布在核心区西部、北部山地丘陵集中区、湘江及其主要支流水体、绿心地区高丘山地等。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国土空间,加强强制性保护,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
二、限制开发地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市群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分布在城市群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优先保护自然生态,适量发展休闲旅游,逐步治理或恢复已破坏的山体植被、水系。
三、重点开发地区。包括长沙黄花、黄兴、榔梨、含浦、坪塘、雷锋、白箬、夏铎铺地区,株洲市的天元、云龙、白井、南洲、黄泥坳地区,湘潭河东、易俗河、九华、楠竹山地区,益阳沧水铺,岳阳界头铺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成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人口集聚的重要空间载体和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
四、优化开发地区。包括三市建成区及湘潭、望城、株洲、长沙县城现状建成区。国土开发密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始减弱,调整、置换城市产业职能,对现有过度集中的功能进行疏导,加快老城区的旧城改造。
在实际建设中,按照符合功能定位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通过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等手段进行空间管治,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第五节 核心区生态系统
一、建设目标。突出生态特色,综合运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着力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生态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型城市群。
二、系统结构。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江、田、湖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构建“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区域生态网络。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向地带,发挥城市群“绿心”的功能。治理和建设湘江及其沿岸,构建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带。利用湘江支流、区内山体和丘陵,串联城镇绿化隔离带、农田等,形成网络状生态廊道。加上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及山水廊道的构筑,促进生态“斑块”间、 “斑块”与 “种源”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三、生态建设
1、规划建设大昭山、法华山、岳麓山等森林公园、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40处,其中新建34处,扩建2处、续建4处,总面积24622公顷,林地面积15194公顷;新建谷山自然保护区、团头湖湿地白鹭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11处,总面积24721公顷,林地面积13094公顷。
2、江河风光带建设。沿核心区内湘江干流、主要支流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沩水、渌江、涓水、涟水防洪堤,建设沿江生态绿地。
3、湿地保护与恢复。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目前尚未开发的江段,主要湖泊、水库、重要山塘警戒水位200米以内地区,以及江中的大中型岛、滩、洲(包括湘江干流8个永久性生态保护洲岛:傅家洲、龙洲、洪家洲、蔡家洲、冯家洲、鱼尾洲、鹅洲、甄皮洲等)。
4、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建设绿化隔离带,并参照国家道路建设相关规范和要求合理确定绿化隔离带宽度。
专栏4 生态建设工程
长株潭绿心创新功能建设和生态“客厅”建设工程,生态林业圈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株洲一江四港等城市生态走廊工程,清水塘、竹埠港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东台山、云阳、法华山、褒忠山、金霞山)建设,浏阳河百里花木示范走廊,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虎形山凤形山体育休闲公园,仰天湖生态公园、水府庙水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