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努力构建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税收宣传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把握税收宣传的导向,积极参加重要宣传活动;其他领导要重视和推动分管工作的宣传,并负责做好有关政策和敏感问题的审核把关。各级办公室要承担起日常新闻宣传的组织和管理,拟订和落实工作制度和计划,拟订和审核税收新闻和信息。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并在职能范围内抓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税收宣传队伍,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结合的税收宣传队伍。要为税收宣传人员发挥职能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鼓励深入实践,不断提高宣传员的素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税收宣传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网站等媒体的管理,不断提高媒体质量。刊发敏感和突发事件、重要消息,发布重要税收政策及新闻解读稿件,筹办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等,应及时与本级国税机关的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协商。特别重要的税收宣传活动和重大涉税信息的发布,要按照规定向省局报告。
(四)把握舆论导向。要按照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管理的原则,加强税收宣传和涉税舆情的监测、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从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主动回应和化解纳税人的疑问。
(五)整合宣传资源。进一步整合系统内部资源,发挥各级、各地国税机关的优势,不断提高宣传合力。今年,省局将加大约稿力度,采取各地提供稿源、省局统一组稿的方式向媒体投稿。要加强与地税部门在税收宣传方面的合作。
(六)加强信息交流。宣传月期间,省局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国税信息”栏目编发 “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在“各地动态”栏目转发各地活动实况,为各地交流经验、反映动态搭建一个网络平台。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市国家税务局于2009年3月23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于5月5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和新闻发稿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局(办公室)。报送地址:“省局FTP:/centre/办公室/郑雨辰”,联系人:郑雨辰0551-285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