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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开展省局网站基础平台改造工作,提升网站内容管理水平。加快省级统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税务登记、涉税申请、申报缴税、出口退税等办税事项的网上受理。建设纳税人数据网上查询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缴款、发票使用等涉税信息查询。按照纳税人自愿的原则,在全省推行网上认证,逐步实现认证、报税、比对、申报和缴款一体化网上运行,覆盖全部税种和所有管理环节。

  (十)加强运维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应用系统的运维工作,提高运维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行运维工作流,整合业务运维和技术运维两个平台。严格安全管理,根据数据的不同安全等级,逐步建立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理体系,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手段,防止非法侵入,确保安全运行。

  四、深入推进业务重组工程

  (十一)改进税收管理方式。增强一线税源管理力量,县(区)局应保证足够的人员从事一线税源管理。推进一级稽查体制和分级分类稽查模式。完善税警协作机制,推进案件检查公安提前介入做法,解决办案手段软化问题。进一步完善个体电脑定税系统,合理调整纳税定额,促进税收公平。加快“四位一体”互动平台的开发,进一步完善分析例会、分工协作、统一发布、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严格非正常户认定手续,规范非正常户的管理。

  (十二)加大纳税评估力度。修订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纳税评估的程序、方法、文书使用、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在行业税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行业纳税评估工作指南,通过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和评估案例库,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探索对大企业涉税内控测试和跨区域联动评估。全年组织两次全省重点税源行业和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评估。

  (十三)加强税收票证监管。研究制订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发票遗失定期上网公布制度,完善外网发票信息查询系统。加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实现发票开具、抵扣的信息化监控。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限额管理,运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管理系统。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坚持认证抵扣、清单管理和考核通报等制度,注重对抵扣信息的采集和票表、稽核比对。

  (十四)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监控,建立省局直接监控重点税源体系,将上年度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入库消费税1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纳入省局监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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