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3月13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活动中,增加信息来源,获取我市“黑车”的翔实资料,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3日至5月5日)
市交通局和公安局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无路权车参与非法经营;打击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社会其他车辆参与非法经营;清理异地驻点运营和以合乘方式招揽长途旅客的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打击、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等专项行动。三是对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暴利,成为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把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防止走过场,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要加大打击成果宣传力度,震慑非法营运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
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主要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组 长: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星光 市交通局局长
赵荣州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