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姚士涵 市交通局副局长
关紫樱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喜 市监察局副局长
葛树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德江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主 任:王德江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成 员:宋学斌 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杨大川 市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东平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杨 明 市稽查支队支队长
周延奎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站站长
联络员:王宇明 市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单庆利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站副站长
办公地点:市道路运输管理处112室
举报电话:白天:0468-3357216 0468-3450360
夜间:0468-345036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综合治理“黑车”参与经营的顽疾,对于查处的违规车辆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打击“黑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每周以会议或简报形式通报会战情况,每隔15天召开会战工作例会,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研究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交通部门负责对“黑车”、非法营运、套牌车辆、私设出租车标识(黄杠、计价器、顶灯)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司法部门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报废车辆私自参加营运的处罚后集中销毁。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查处无路权车辆参与违法经营的车辆,查处车辆来源,如发现盗抢车辆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进行罚款,车辆予以没收,纠正黄杠车辆车体颜色,严肃查处套牌车辆牌照来源,并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拨专项资金,购置用于取证的相关器材(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相机),并保障油料供应、误餐补助等工作经费。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私养“黑车”、充当非法经营“保护伞”的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