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
(黑市政字〔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市、县政府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特别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贯彻落实好《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按照《决定》的要求,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些必要的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存在着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二、明确任务分工
(一)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学法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安排一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做到学习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法制办牵头负责,政府办予以协助。
2.加强执法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要统一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任职晋升和评先评奖的依据之一。
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法制办牵头,人事局协助。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1.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
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政府办牵头负责,法制办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