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多渠道、多形式筹措灾后重建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统筹安排、管理灾后重建资金。全市每年对口支援的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财政收入的1%。市级财政要将援建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暂定3年),设立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积极鼓励公民、企业及其他各类组织为受援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商会、同乡会、港澳侨联谊会等组织作用,多方面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和年度安排计划执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要加强对援建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对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社会公开援建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建立严格的援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五)及时宣传报道,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宣传报道援建工作中的模范代表、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援建工作氛围。
四、工作机制
(一)对口支援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
(二)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援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保障全市对口支援工作。市援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援建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对口支援日常工作衔接、综合协调和信息新闻收集通报,了解掌握援建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和衔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对口援建工作,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全市各单位各行业各社会团体捐款、捐物、派人支援对口镇村情况,要抄送或告知市援建办公室,由市援建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市援建领导小组,并与市对口支援四川省汶川县恢复重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援川工作小组)沟通协调。捐款统一划入市财政专户,统一调配、核算。
(四)市援川工作小组为市援建领导小组派驻受援地区(汶川县绵虒镇)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服务对口援建工作和各对口援建队伍。市援川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衔接沟通;向市援建领导小组提出对口援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建议;协调市各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队伍遇到的问题;报请市援建办公室抽调人员到受援地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援建工作队伍进行绩效考核;推进援建项目的实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援建办公室汇报,定期向市援建领导小组反映对口支援工作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