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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横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社会发展局(与横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

  制定区(镇)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残联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侨务、宗教等工作;负责科技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和管理;统筹管理辖区内农业、林业、渔业发展及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根据市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要求,制定确保完成指标任务的计划与措施;按规定为申请生育、外出、流入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并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工作;负责计生服务所的管理工作等。

  (五)建设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园林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牌子,与横琴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合署)

  制定区(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计划,负责确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标及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工程招投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设计)、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管理及质检、安监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基建工程报建申请;审核建设工程预结算;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辖区内市政及公共事业管理;负责协调辖区内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对违章建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规划、国土、建设、市政等协调管理工作;制订辖区内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及责任保护目标;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治理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污染限制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企业办理各种相关业务报批手续;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监察;协调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矛盾和问题;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计划和责任制;制定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等。

  (六)武装部(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维护稳定办公室牌子,与横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武装部合署)

  负责征兵、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军地的双拥共建工作;负责开展国防教育,管理好武器弹药;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及人防工作;协调公安、司法、法院、检察工作等。

  (七)财政局

  制定区(镇)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本级财政预算以及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及支出,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编制财政决算;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区(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集中核算;负责对区(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综合管理;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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