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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51.重点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的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和省定、市定实事的需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会议、接待、购车、出国等行政开支。

  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

  52.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改革,实现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有机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53.全面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每季度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银企洽谈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给予支持,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继续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洛阳。加快中信重工、北玻等企业上市步伐,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发行债券,扩大信托融资规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担保机构。加快市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步伐,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市金融办、人行洛阳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农信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54.全面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积极吸纳就业,引导大中型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搞好就业培训、信息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待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国资委、农经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5.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清欠力度,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积极争取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6.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开工经济适用房32万平方米、廉租房14万平方米。国有大企业困难职工住房改造开工30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7950间。

  市房管局、住房办、大改办、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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