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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洛阳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蔬菜需求,按照市政府《关于鼓励城市近郊发展蔬菜产业的意见》,特制定我市2009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蔬菜供应为目的,通过加快老蔬菜基地改造,扩大近郊蔬菜种植面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强蔬菜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蔬菜占有率,降低蔬菜价格,努力推进我市近郊蔬菜生产向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1. 改造近郊老蔬菜生产基地5000亩。重点完成改造修复日光温室60栋,塑料大棚400个,修复机井80眼,新打机井20眼,修复硬化水渠1万米,改造硬化生产道路2000米。

  2. 在城市周边县(市、区)新发展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5000亩,使近郊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3.8万亩。重点完成新打机井50眼,新修水渠5万米,硬化生产道路1.8万米。新建日光温室600栋、塑料大棚500个。

  3. 在城市近郊已申报认证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内,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

  4. 加强蔬菜生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10项,推广新品种5个、新技术3项。

  5. 搞好菜农技术培训。完成蔬菜基地农户培训1.5万人。

  6. 在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内配制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室8个。

  二、建设重点

  1. 老菜田改造。按照“分步实施、逐年改造”的原则,2009年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重点安排在洛龙区和吉利区。(其中洛龙区4000亩,吉利区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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