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

  7.缺席默认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办)组织的联合踏勘和联审会议,联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无故未派人参加,即视为同意,并要严格按照会议决定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缺席单位负责。

  8.超时默认制度。项目的审批必须在办理时限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时的,即视为同意,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超时单位负责。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联审工作环境。联合审批是一项新工作,也是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新举措。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使企业、群众及时了解联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措施,积极配合支持政府部门搞好联审工作。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联审工作健康开展。

  (六)加强监督,严格绩效考核。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联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将联审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综合考评体系,确保联合审批的顺利实施。

  附件:
洛阳市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秋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效能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
  和剑光(市工商局局长)

  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

  毕良志(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新志(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
  王虎立(市发改委副主任)

  蒋 勤(市园林局局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谢书敏(市卫生局副局长)

  尚玉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巍巍(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马巧香(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 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志远(市人防办副主任)

  李林阁(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刘勇军(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剑波(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吕海军(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念民(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建都(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高 杰(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杨志宏(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杜法治(市药监局副局长)

  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