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缺席默认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审办)组织的联合踏勘和联审会议,联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无故未派人参加,即视为同意,并要严格按照会议决定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缺席单位负责。
8.超时默认制度。项目的审批必须在办理时限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时的,即视为同意,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超时单位负责。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联审工作环境。联合审批是一项新工作,也是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新举措。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使企业、群众及时了解联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内容和措施,积极配合支持政府部门搞好联审工作。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联审工作健康开展。
(六)加强监督,严格绩效考核。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联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将联审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综合考评体系,确保联合审批的顺利实施。
附件:
洛阳市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秋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市效能促进局局长)
副组长:
和剑光(市工商局局长)
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
毕良志(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新志(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
王虎立(市发改委副主任)
蒋 勤(市园林局局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谢书敏(市卫生局副局长)
尚玉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巍巍(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马巧香(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 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志远(市人防办副主任)
李林阁(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刘勇军(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剑波(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吕海军(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念民(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建都(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高 杰(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杨志宏(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杜法治(市药监局副局长)
扈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