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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09-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的通知

  (二)建设原则和基本思路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按照“以省为主、分级组网、高效链接、资源共享”的原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采购中心,与各级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等共同建设,并实行分级维护,分工管理,共享共用。

  “以省为主”是指由省财政厅“金财工程”领导小组统一为主负责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规划、软件开发、标准制定、运行监管、推广实施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具体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牵头组织,并会同省财税信息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招标确定的软件开发公司组织实施。

  “分级组网”是指由各市、县财政局应按照省财政厅“金财工程”和本方案的总体规划及建设要求,负责市级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和县级子网站的硬件建设、系统维护和业务监管等;对部分采购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县,经市级财政部门同意,也可以建立县级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并结合实际选用自建自管或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的方式。同时,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自行增设有关专栏,完善功能需求,办出地方特色,公共性栏目、主要业务、技术标准和基本业务流程应做到全省统一。

  “高效链接”是指省、市、县三级网站及系统管理软件之间有关技术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必须统一规范,功能不交叉重复,数据交换顺畅,业务无缝衔接;内外网之间数据能及时交互;客户端采用浏览器方式,用户界面友好统一、方便协调;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的链接做到高效、畅通。政府采购信息统一由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与其他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交互和发布。

  “资源共享”是指各级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息、商品价格信息、评审专家信息和其他资源信息等,应当按统一的代码体系和标准进行分类、征集、审核和注册登记,并分级考核评估和维护管理,共同在一个网站管理系统平台上运行监管,实现政府采购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用。

  二、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一个覆盖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当事人、监管部门、各类采购项目和整个采购过程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网实现、全程服务、实时监控”的目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按网络环境不同,可分为“内网系统”和“外网系统”两大系统。

  “内网系统”是指网络环境搭建在省政府政务外网(相对因特网而称内网)上,以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包括:采购预算管理(追加调整)、采购预算执行管理、采购文件备案管理、采购结余清算(对账结算)、采购信息统计五个应用子系统。“内网系统”同时作为“金财工程”的财政管理子系统,自动实现与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子系统的数据交互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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