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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09-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的通知

  “外网系统”是指网络环境搭建在因特网上,以采购活动执行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包括:采购机构内部管理、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网上委托代理、采购活动管理(含网上招标、投标、开标、电子辅助评标)、供应商管理、商品行情管理(含价格分析)、专家管理(含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协议定点采购管理(含协商采购、竞价采购、直接订购)、网上询价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文档备案管理、考核评价管理、远程视频监控、预警分析管理等十五个应用子系统。系统相对独立于财政管理系统,但统一纳入“金财工程”管理。

  三、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应当实行“一体化”的建设要求,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管理和有序发展。

  1.规范全省政府采购基本业务需求

  规范业务需求是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的前提。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所依据的业务需求不是手工流程的简单照搬,而是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结合信息技术的规律对业务需求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化管理、统一规范的基本业务流程、采购代码体系、文书样式和表证单书,以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科学、规范、统一和高效。各地应结合实际业务需求,抓紧对已有的工作规程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对常用的政府采购名词概念和指标口径予以规范和统一,形成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下的新型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模式。

  2.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标准规范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是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要在现有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体系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代码体系、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技术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健全硬件网络技术规范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为应用系统的整合和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实现信息共享打下坚实的基础。

  3.实现全省政府采购基础资源共享

  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库、代理机构库的信息共享。通过全省共享基础信息库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分类登记、注册准入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实现供应商、专家等信息的“一地注册,全省通用”,以及各类采购业务资源的跨地区使用,促进全省政府采购的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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