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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9家企业代开家电下乡销售手机发票的复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9家企业代开家电下乡销售手机发票的复函
(闽经贸函市场〔2009〕133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家电下乡发票开具说明的函》(闽移市[2009]13号)悉。经研究,我委同意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等19家企业在我省家电下乡活动中为你司代开手机发票。请你司加强开票单位的管理,保证及时为购买者开具手机发票,并加盖网点印章。开票单位如有变动,应及时向我委报备。
  附件:代开手机发票单位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代开手机发票单位名单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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