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上海市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世博园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消[2009]12号)
世博园区各场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随着世博园区场馆建设的全面铺开,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紧迫。为了有效预防世博园区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场馆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世博园区在建工地一旦发生火灾,不仅极易造成严重损失,影响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而且其影响也极易被炒作放大。因此,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为“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提供消防安全保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上海市消防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并依法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不断优化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场馆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种和每一个岗位。各场馆建设单位、总包、分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要逐一签订《世博园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和强化各自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后依法并对照承诺书倒查问责。各施工单位要制定严密的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保障方案,根据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建立现场防火安全、动火审批、危险品管理、电器使用、消防器材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切实规范施工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