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布局。在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重点区域设立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布置在工地相对独立地带,并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且不得堆放建筑材料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二)加强在建工地用火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全面清理周围可燃物,或采用非燃材料板阻挡,防止焊珠溅落至可燃物。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域划定禁火区,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三)加强在建工地用电管理。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的所有电气线路、设备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并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施工人员宿舍内是否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加热等禁用电器。
(四)加强在建工地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气钢瓶不得混存。要落实专人负责收发,并做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登记。
(五)加强在建工地消防设施和水源建设。要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正确合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水桶、沙桶、消防通讯、火灾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且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口径为50mm的消火栓,其出水口处应配置50mm转换为65mm异型口,陈旧、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布展施工区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建设同步落实、同步到位,严防出现消防保护盲区。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使用、火灾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演练。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予以惩戒,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养痈成灾。
此通知。
附件:世博园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承诺书(样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