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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葫政办发[2006]77号文件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葫政办发[2006]77号文件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8〕97号)
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决定废止2006年8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拟建青山水库库区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葫政办发〔2006〕7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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