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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农药生产资格延续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农药生产资格延续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9]15号)


厦门市经发局、漳州市经贸委,各相关农药企业:
  收到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群鹭香业有限公司提出关于农药生产资格延续的申请后。我委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规定,经过材料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考核,同意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厦门群鹭香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农药生产资格延续,延续核准有效期五年(详见附件),并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
  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以上2家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福建省农药生产资格延续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农药生产资格延续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注册资金

生产类型

1

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长泰县兴泰工业区

福建长泰县兴泰工业区

5000万

制剂

2

厦门群鹭香业有限公司

集美区灌口坑内路口

集美区灌口坑内路口

300万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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