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清市华强加油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清市华强加油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9号)


福建省福清市海口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翁墩码头加油站:
  我委于2009年1月21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福建省福清市华强加油站有限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翁墩码头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同意福建省福清市海口加油站更名为福建省福清市华强加油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遵强,地址为福清市海口镇先强村塔仔门县道元华线10公里,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翁墩码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林苏平,地址为三明市梅列区列西翁墩,经营品种汽、柴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