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制度。
1.金融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常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金融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金融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金融政策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金融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业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三、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陈爱莉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2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航管局、市地铁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3.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现代物流业做强做大;
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四、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吴承鉴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科技局。
3.组成部门(12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