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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

  (三)工作制度。
  1.金融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常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金融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金融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金融政策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金融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业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三、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陈爱莉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2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航管局、市地铁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3.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现代物流业做强做大;
  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四、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吴承鉴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科技局。
  3.组成部门(12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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