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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旅游统计制度、旅游产业发展考核、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等工作;
  3.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实施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培育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载体,积极打造温泉度假基地、生态湿地之乡,策划节庆、演艺、体验等文化旅游项目,扶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
  4.注重旅游与商业、文化的结合,重点引进一批餐饮名店、星级酒店和快捷酒店、商业名店、专业市场,健全“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
  5.建立市、区(市)两级旅游促销基金,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枣庄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市内外、国内外区域合作,搞好旅游资源整合,精心设计旅游线路,策划好“江北水乡二日游”、“枣庄人游枣庄”活动,吸引更多的游客;
  6.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旅游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八、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潘强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建委。
  3.组成部门(7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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