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九、专业市场协调推进制度
  (一)专业市场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爱莉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0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专业市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全市专业市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经营的建设经营模式,促进专业市场做大做强;
  3.立足发挥区位优势,搞好产业配套,坚持走以商促工、以工兴商之路,把专业市场建设和发展优势特色产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大、与产业联系紧密的专业市场,根据各个市场情况,实行“一场一策”,推动专业市场建设和发展;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专业市场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专业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专业市场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专业市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专业市场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专业市场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专业市场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专业市场发展情况。
  十、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蒋英建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发改委。
  3.组成部门(8个):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