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九、专业市场协调推进制度
(一)专业市场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爱莉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0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专业市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全市专业市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经营的建设经营模式,促进专业市场做大做强;
3.立足发挥区位优势,搞好产业配套,坚持走以商促工、以工兴商之路,把专业市场建设和发展优势特色产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大、与产业联系紧密的专业市场,根据各个市场情况,实行“一场一策”,推动专业市场建设和发展;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专业市场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专业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专业市场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专业市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专业市场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专业市场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专业市场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专业市场发展情况。
十、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 蒋英建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发改委。
3.组成部门(8个):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