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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变更宁德分公司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变更宁德分公司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7号)


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你们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
  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住所由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新亚广场一号楼403室变更为宁德市城东路以西立业小区以南立业大厦305室。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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