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各级监察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有效机制。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的问题。认真落实《四川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则》,深入开展党政干部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
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委发〔2008〕23号),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不断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严格执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目录及操作规范,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和落实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