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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十)有故意违法、严重违规行为的;
  (十一)与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在组织、工作、经济、场所四个方面未分开的。
  六、分类处理
  对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省经贸委将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上盖“2008年年度核查合格”印章。核查不合格或不参加核查的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由省经贸委在门户网站公告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省经贸委将宣告其批准证书作废。

  附件:1.福建省拍卖企业2008年度核查登记表
  2.福建省拍卖企业分支机构2008年度核查登记表
  3.2008年底各设区市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名单(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福建省拍卖企业2008年度核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场所(m2

租赁面积: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自有面积:

 

企业员工情况

员工人数

 

注册拍卖师人数

 

拍卖从业资格证人员数

 

拍卖师

情况

姓名

执业注册时间

注册号码

 

 

 

 

 

 

 

 

 

 

 

 

 

 

 

拍卖从业资格证

人员情况

姓名

注册时间

资格证号码

 

 

 

 

 

 

 

 

 

企业经营情况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拍卖成交总额

(万元)

 

拍卖场次

 

企业诚信情况(含受处罚或受表彰情况)

 

与政府

部门分开情况

组织

工作

经济

场所

分开

未分开

分开

未分开

分开

未分开

分开

未分开

 

 

 

 

 

 

 

 

市经贸部门初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经贸委核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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