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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各地相互交流管理经验、为广大酒类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认真维护系统,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和更新信息,共同做好酒类流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请各设区市于1月15日前将负责酒类流通管理信息工作人员名单报省酒类管理中心。
  省酒类管理中心联系人:郭 建  李艺彬,电 话:0591-87876340 ,传 真:0591-87876647,电子邮箱:fjjlzx@126.com

  附件:1、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2、设区市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1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一、用户登陆网址为:http://jlscyxs.mofcom.gov.cn,从系统右侧登陆窗口进行登陆,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各设区市用户名分配见附件2),即可直接进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密码请联系省酒类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取得。
  二、各设区市用户登陆成功进入管理界面后,可以看到用户帮助栏上详细介绍如何填写备案登记、酒类随附单、如何上传备案登记企业情况等说明。
  (一)备案登记栏目。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填写酒类企业备案编号、备案登记号、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经营类型、批发(含批零兼营)、主要经营品种信息。可以查看到备案登记的汇总数据,根据备案登记号、备案企业、备案日期、经营类型进行单一或多项查询。
  (二)溯源管理栏目。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填写酒类随附单号、经营者名称等信息。可以查看到酒类随附单的汇总数据,根据所属地区、单据编码、领用企业进行单一或多项查询。
  (三)新闻发布栏目。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可以在政策发布、法律法规、行业数据、地方交流4个栏目下发布新闻,可以修改、删除、预览,但需要商务部用户审核。
  (四)管理机构栏目。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可以对所辖管理部门信息进行查询、修改。添加或修改“地方管理机构”须由商务部审核。
  (五)用户权限栏目。各市、县(区)经贸主管部门可以对备案登记、溯源管理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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