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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监察局、深圳市政府纠风办、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劳社[2008]170号)


市社保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区财政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社保基金开户银行:

  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市监察局
深圳市政府纠风办
深圳市审计局
深圳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参照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委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基础管理为重点,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并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社保待遇,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同时也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纪教育,增强基金安全意识,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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