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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活动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活动情况的通报
(川建房发[2008]514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12月25日,各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基本完成今年新申报的“创规达标”单位初检和对往年“创规达标”单位的复查工作.我厅组织专家重点抽查了部分单位,并经网上公示, 认定“广安市房产交易中心”等四个市(县)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等三个市(县)已经建设部认定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同时,经市、州主管部门抽(复)查,往年已“创规达标”的多数单位保持了当年达标的好水平,在部分工作中还有新的发展和创新。特此一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学习借鉴这些单位的经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贯彻执行《房屋登记办法》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屋登记簿制度。要创新管理方式,深化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依靠信息、数字化建设,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的信息平台,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

  三、各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对所辖县(市)的指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规达标”规划,于2009年3月底报建设厅备查。全省27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应进一步落实在2009年前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措施和计划。

  四、各市、州要认真做好2009年申报全国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全省规范化管理单位实施方案和措施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

  附件:2008年度全省规范化管理单位和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度全省规范化管理
单位和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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