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并加强人财物管理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9]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根据《通知》精神,为确保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冻结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并加强人、财、物管理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冻结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调动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体制调整工作结束前,除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以及已经批准公开招聘的人员外,停止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含领导职数)的审批,停止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各类人员的任免、调动以及新增工作人员。同时,对2008年11月10日后进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各类人员进行清理,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清退,并由原进人单位负责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二、严格加强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完成之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非税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等经费,必须按现行管理办法分别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上缴财政专户;按比例提缴上级主管部门的款项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不得平调、挤占、截留、挪用。同时,要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和财务预(决)算工作。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经费,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凡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财产物资,必须做好清理登记工作,除省政府批准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其隶属关系,更不能平调、挤占、截留、挪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事关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大局,相互支持配合,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