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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2008)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巴府发[2008]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精神,为实现“两个加快”、推进“五个突破”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巴中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促进发展为最终目的,坚持“部门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取向,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工程,争创一流政务服务中心。

  一流的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有条件的部门实现两个100%。

  一流的队伍。争创“四好”班子,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政务服务工作队伍。

  一流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制度。

  一流的服务。按照“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行为零投诉”的要求,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流的技术支撑。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推行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直接生成问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在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该机构,成建制前移至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按照《四川省行政审批授权书》要求,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确保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件占办件总数的90%以上。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使用部门电子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窗口设立“首问责任岗”,确定首问责任人,明确首问职责,实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度和跟踪办理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八公开”(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的要求,完善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履行职责,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按照比法定时限减少30%以上的标准,逐部门、逐环节、逐岗位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标准时限,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即来即办,对需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的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统一协调,按时办结。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市、县(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单位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责任岗位、服务窗口和审批事项办理进行全程监督,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问责,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阳光作业,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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