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2008)


  (三)切实搞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适时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照省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开展第八次行政审批清理,做到市、县(区)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数量、前置条件、审批时限等规范、统一。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四)努力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限时办结;逐步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招投标交易中心,逐步将政府采购活动、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创新运行机制

  (一)加快建设电子政务。不断升级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提升服务功能。将行政审批网络扩展到所有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同时,将部门业务专网接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与行政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使行政审批事项信息通过网络传递,逐步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审批和结果公示。

  (二)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对投资项目、市场准入项目等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实施并联审批。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并联审批专门工作区,设置为“一窗四岗八平台”,即: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首接服务岗、业务办理岗、综合协调岗和效能监督岗,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环保、交通、水利、安监、规划和建设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平台。推行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有条件的应对审批项目实行共同现场勘查。

  (三)提高服务水平。实行窗口部门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现场审签行政许可文书,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行政审批高效运行。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在法定节假日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相关部门窗口应指定专人负责预约审批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预约服务内容、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开辟重点项目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对市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中心一道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对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的灾后重建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从优从简。实行外来投资全程代办服务。全程代理外来投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延伸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在乡(镇)和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统一上报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