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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高炉煤气余压透干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高炉煤气余压透干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4号)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建设3#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3#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充分回收3#高炉煤气的压力能和热能,同意建设一套6000+3000kW机组的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系统。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TRT透平主机系统、高低压发配电系统、大型阀门系统、液压伺服控制系统等,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
  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600×104kWh。
  四、项目总投资为3804万元,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五、有关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审批部门核准意见》依法开展工作。
  六、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保等部门审批意见设计和施工,投入生产后应加强相关设备运行管理,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们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附表: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3#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设  备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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