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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3号)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闽煤规字[2008]7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经研究,核准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核准  核准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监 理      核准
设  备(含安装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重要材料核准  核准核准  
其 他核准  核准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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