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发挥在外温州商会和温州人营销网络优势。要充分利用在外温州人营销网络这一独特优势,进一步提高温州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鼓励在外温州人利用已有的市场网络销售温州产品,提高温州产品的销售份额。积极通过在外温州商会通路搭桥与各专业市场建立多层次合作联系,实现产品销售的直接对接。鼓励在外温州人在特定的区域创建温州产品仓储中心,鼓励温州商会开展温州产品展销活动、创建温州“产品销售中心”、“品牌展示中心”,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建立在外温州商会信息平台,开通“温州人营销网站”,进一步加强温州营销网络建设。积极鼓励在外温州人回乡投资创办好企业、好项目。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开拓市场能力
(十四)建立拓市场保增长工作协调机构。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协调人、分管领导为协调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拓市场保增长工作协调机构,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主动加强服务,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强大合力。各地也要明确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快推进拓市场保增长各项工作。
(十五)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科研合作,开发一批拳头产品和适销对路产品项目,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走精品特色化发展之路。重点扶持成长性好,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列入十大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优质企业和有发展后劲的优良项目。沿海产业带的土地要向这些好的项目和企业倾斜,适当控制地价,降低企业商务成本。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鼓励支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对主导业务流程、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产销链进行整合改造,节约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上述项目均予以资金补助。
(十六)加大财政金融对拓市场、保增长的扶持力度。调整优化外贸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海外展览、出口信用保险、设立境外服务平台等。设立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区域品牌宣传、公共销售展示平台建设、虚拟经营、电子商务、销售联盟、市场建设、各类展会等。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提高企业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支持优质企业扩大承兑汇票规模和流通范围。各金融机构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发有利于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以进一步满足企业在拓展市场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