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市应急办要会同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应急装备建设发展规划,确保我市的应急救援装备经过3至5年的努力有明显提高。财政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财政保障计划,建立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讯、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要把应急日常管理、装备建设、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奖励资金、征用补偿等纳入年度应急保障预算,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以“一个预案、一名信息报告员、一支救援队伍、一本重点保护花名册、一批救援资源”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在演练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队伍建设,要把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民兵预备役、基干民兵、森林防火队、保安联防、协管员等专职或义务的群众性队伍组织起来,纳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中。基层组织和单位在平时要把无自救能力的孤寡老人、病残人员、留守儿童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设施、仓库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员,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第一层面的保护对象。要加大救援资源准备工作力度,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都要确定至少1个以上的避难(灾)场所并公之于众。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引导每个社会家庭逐步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要大力推广应用人防警报用于防灾报警,力争做到一村居(单位)一警报。
六、加快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整合
着重抓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整合工作,使我市初步形成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学校、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格局。
(一)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整合。由公安消防、特警、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组成,主要建在市、县两级。
(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整合。由卫生、水利、海事、环保、林业、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科技、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分别组成,以部门为单位建设。
(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整合。由保安、协警、基干民兵、护林队、护村队、义务(专职)消防队等群众性队伍组成,主要建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