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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瓯海区人民政府进行表彰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瓯海区人民政府进行表彰的通报
(温政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我市启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以来,瓯海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部署,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政府扶持、市场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合力”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解决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改造硬件设施,创新农贸市场“托管”模式。所属新桥农贸市场被省工商局评为首批四星级示范农贸市场,阳岙、南白象农贸市场被评为三星级示范农贸市场,实现了该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预期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瓯海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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