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09〕3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8〕4号)和《温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2007-2015年)》,现就我市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出生缺陷儿不仅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也给患儿父母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既是政府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也是政府关爱民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缺陷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卫生部门对我市3个监测区的8家医院出生缺陷监测结果显示,从2004年至2007年,我市出生缺陷率分别为10.38‰、12.73‰、15.05‰、15.07‰。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脑积水、多指、神经管畸形发生率较高。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以我市育龄妇女为主要对象,通过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普及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加强优生宣传和咨询指导,实行“三级预防”,推动全社会重视和关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加强出生缺陷防范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2008年-2009年,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和政策措施,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启动实施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提高参检率。建立出生缺陷干预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出生缺陷干预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工作考核评估。

  (二)2010年-2012年,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干预范围,完善出生缺陷干预监测网络、出生缺陷定期通报、预报和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档案和出生缺陷病例登记制度,开展出生缺陷科学研究,初步形成出生缺陷干预的全面工作网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