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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2013年-2015年,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加强出生缺陷科学研究和出生缺陷干预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各项工作。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级预防是通过优生科普教育和采取技术手段干预,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通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对已出生的缺陷婴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或介绍转诊。具体工作有:

  (一)开展婚前免费医学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动员适婚青年自觉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因病需暂缓结婚、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的服务对象,各级婚检机构要及时提出干预、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建议,落实跟踪管理服务。责任部门为各县(市、区)卫生、民政部门。

  (二)开展孕前免费优生检测。鼓励准备怀孕的对象参加孕前优生检测,对检查中发现需暂缓或不宜怀孕生育以及需要治疗的对象,要及时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开展跟踪随访服务。责任部门为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卫生部门。

  (三)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关注育龄妇女身心健康,把查孕、查环和查病紧密结合起来,定期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免费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治疗建议。要把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新农合健康体检、“妇女健康工程”结合起来,提高已婚育龄妇女受益度。责任部门为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妇联。

  (四)开展病残儿家庭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加强高危人群生育关怀和指导,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管理档案,对第一个孩子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提供遗传咨询、围产期保健、免费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全程指导和监测。责任部门为市人口计生、卫生部门。

  (五)开展儿童唇腭裂等疾病诊治救助。引导社会树立关心、关爱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各级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参与诊治救助。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患唇腭裂等疾病患儿,每年安排一批予以免费诊治。责任部门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慈善机构。

  (六)开展孕妇免费营养素补充。逐步落实孕妇营养干预措施,对缺乏营养素及微量元素的怀孕妇女,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展营养素补充,预防胎儿疾病的发生。有条件的县(市、区)对重点对象、困难家庭率先实施。责任部门为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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