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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实际,认真选择好行业和企业对象,重点抓住物流、营销、安装、研发、后勤服务等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重点环节,着重从“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上下功夫。

  (三)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要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企业是分离工作的主体;政府要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做好引导工作,激发企业对分离工作的积极性,但不包揽企业内部事务。

  (四)政企双赢,注重实效。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要按照“在存量中求增量、在发展中求增量”的要求,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双赢”,在“企业成长、政府得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上找到最佳结合点。一方面,要让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得到实惠,减轻负担,实现企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实施分离工作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进行认真测算,确保有利于增长地方财力。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分离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将建立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分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财政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部门内部的工作机构。同时,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或例会制度等形式,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调研,积极试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企业开展专题工作调研,摸清有意向且符合分离条件的企业数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产值规模、发展趋势、分离重点等实情,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工作主动权。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选择2-3个行业特点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配套服务需求大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先期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根据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三区(鹿城、龙湾、瓯海)两市(乐清、瑞安)三县(永嘉、平阳、苍南)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市实施工业企业分离服务业的重点区域,其他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择机推开。

  (三)落实政策,强化激励。按照“边试点、边探索、边研究”的原则,针对试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特别是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由市财政部门牵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各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有关扶持政策及措施,并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激发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完善市政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市对区财政体制微调等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分离工作任务完成好、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考核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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