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9〕2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素质,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印发《2009 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2009 年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在巩固培训干部广度的基础上,重点向深度发展。干部培训要注重三个结合:即把“应知应会”的业务培训与深化科学发展观认识、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培训结合起来;把集中培训与对干部的个性化教育结合起来;把干部培训效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主动服务大局、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改革创新、维权服务、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做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统筹安排好干部培训工作
2009 年干部培训要从履行职责的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培训内容的重点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等。同时,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等,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综合运用各种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具备符合省情实际、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的方法和能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级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参加省厅培训人员。
三、不断提高干部培训工作的效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周密安排,如期完成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承担培训任务的省厅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注重培训质量。培训可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专题研究、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要按照节俭办班、自收自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培训费用,减轻基层负担。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将培训计划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厅科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