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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七、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今年省级预算安排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方面项目支出58.3亿元,比去年增加11亿元。今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总投入计划14.5亿元。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大幅度增加农村民生工程投入,提高受益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今年起国家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对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财政困难县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实行省财政代配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省及有条件的市县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等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强化“三农”投入保障,建立投入考核体系。

  八、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建立独立考核机制,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县域银行业服务创新试点,发展农业订单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新成立10家农村银行、15家村镇银行。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资金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服务组织。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探索建立涉农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等政策。筹集财政保费补贴资金3.9亿元,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九、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机械化。扩大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资金规模,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技推广一线工作,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轮训。统筹资金2.54亿元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启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开展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培育各种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农机规模化服务。加大新型农机推广力度,推进农机农艺结合。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机信贷、保险制度。完善农机用油供应保障机制。大力扶持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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