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到2012年,完成全省50个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16个州(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建设,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用种安全。建立起省、州、县三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围绕大面积生产用种,加强原原种和原种圃、温网室、隔离场和生产基地的沟渠、田间道路、晒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从2009年起,力争在全省逐步建成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86个,其中,水稻22个、玉米20个、小麦12个、马铃薯22个、特色杂粮10个,每个繁种基地规模5000亩左右,每年保持良种繁育面积40万亩— 45万亩,生产种子1亿千克。到2012年,使我省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十四)加快实施植保工程。从我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出发,遵循病虫害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我省产业分布的特点,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对病虫害测报,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应急防治队伍和沿边重大病虫害及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到2012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植保预警与控制体系,提高病虫害预测预警水平和专业化防控能力,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5%以内。
五、完善以落实各种补贴为重点的扶持政策
(十五)认真落实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各项扶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将现有各项补贴政策兑现给种粮农民。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水稻、玉米和小麦等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规模。继续争取中央将马铃薯纳入良种补贴范围。健全粮食价格保护制度,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根据中央政策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十六)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各级财政要随着财力增长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省级财政在2008年对粮食生产实际投入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并加大对“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科技推广的投入,从2009年起,省财政按每年新增推广2000万亩、每亩1元的标准安排粮食增产科技推广经费,到2012年全省推广面积达6000万亩以上,基本实现粮食播种面积科技推广全覆盖。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粮食生产的比例不低于50%。省级发展改委、财政和科技等部门要围绕“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加大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增加对粮食生产投入,并配合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启动我省国家粮食产能基地县建设。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
(十七)加大金融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品范围,完善农业政策性贷款制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信贷支持力度,保证粮食再生产资金需要。积极开展粮食生产保险试点,对纳入农业保险的粮食作物,财政给予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