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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的意见

  (十八)积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六、保障措施
  (十九)编制发展规划。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强化科技支撑、注重能力建设等重点,尽快编制提高全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统一协调,认真研究粮食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各方力量,抓好措施落实,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十一)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和粮食安全意识,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把“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作为全省粮食生产考核重要内容,从粮食总产量、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单产增长3项考核指标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安排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二十二)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措施。尽快制定完善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等主要粮食产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一批无公害粮食生产技术规程,引导粮农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监控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二十三)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计划实施的浓厚氛围。认真总结推广计划实施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科学节约用粮,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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