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做好农村适龄青年自愿免费婚检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与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做好农村各项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
22、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选择少数县(市)进行试点。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重点扩大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09年全省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万人。提高农村五保和孤儿供养标准,分散、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分别达到1300元和1800元,农村散居孤儿达到1500元。逐步放开病种限制,提高农村医疗救助的可及和可得程度。加大“福彩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09年继续帮助1万户特困群众改造危房。
2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庄建设规划,2009年所有建制镇、80%的乡集镇、75%的行政村要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编修工作。继续实施新农村村庄整治工程,按照整县推进、区域集中的原则,抓好农村村庄整治工作。抓好重点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做好全省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渔)场纳入建设范围,2009年再解决400万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同网同价。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2009年新修通村沥青(水泥)路12000公里。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增加农村沼气、生物质能源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投资,2009年全省新建沼气池40万口,鼓励在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农村信息化,加快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继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引导农民建设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安全新农居。
24、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连锁超市下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引导企业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产品,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售后服务。落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强产粮大县和经济作物大县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推行农资信用销售,保障农资供应。兴建5000家以上集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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