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建立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项目亲自督办。市、州、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市、州、县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并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等职能。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省、市、县继续组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到基层帮助工作。
3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为总要求,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好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配强乡村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完善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制度。办好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试点。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做好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加大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逐步增加村干部报酬待遇,推行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优秀青年农民、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素质。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建立培训示范基地,3年内对乡村主职干部轮训一遍。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35、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因土地征用、山林纠纷、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群防群治,建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治安信息员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联防、平安创建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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