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获奖市(县、镇)和创建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9〕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以“楚天杯”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经营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城镇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各地申报和综合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襄樊市等68个市(县、镇)“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称号,授予孝感市人民政府等31个市(县、镇)人民政府“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在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获奖市(县、镇)名单
襄樊市、十堰市、宜昌市、黄石市、咸宁市、荆门市、随州市、潜江市;
宜都市、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老河口市、枣阳市,竹山县、竹溪县,洪湖市、松滋市,钟祥市,武穴市、麻城市、蕲春县,应城市、云梦县,嘉鱼县、赤壁市,恩施市、建始县;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黄陂区武湖街、江夏区金口街,大冶市灵乡镇、大冶市陈贵镇、大冶市还地桥镇,老河口市孟楼镇、枣阳市吴店镇、谷城县石花镇、枣阳市太平镇,丹江口市浪河镇、竹山县宝丰镇、郧西县上津镇,洪湖市瞿家湾镇、监利县新沟镇、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监利县朱河镇,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夷陵区太平溪镇、宜都市枝城镇、五峰县渔洋关镇,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沙洋县后港镇,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红安县七里坪镇、武穴市梅川镇、黄梅县小池镇,汉川市沉湖镇、应城市汤池镇,通城县麦市镇、赤壁市赤壁镇,随州市曾都区小林镇、曾都区洪山镇,鹤峰县走马镇、建始县红岩寺镇,仙桃市彭场镇、三伏潭镇,潜江市张金镇,天门市岳口镇,神农架林区红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