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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石材加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石材加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闽经贸技术〔2008〕893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石材加工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提升石材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经综合评价,决定成立福建省石材加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的组织形式
  基地以华侨大学石材加工研究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整合华侨大学相关学科科技力量组建,是从事石材加工工具、石材加工及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石材综合利用等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为全省石材加工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地的主要任务
  整合华侨大学科技力量,利用国内外技术资源,帮助我省石材加工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其主要任务:
  1、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石材加工最新技术和成果,实现技术转移,推动我省石材加工产业的发展。
  2、资源共享服务。发挥华侨大学在人才、信息网络和实验室、中试厂、测试设备等技术资源优势,为石材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活动提供服务(包括中试、培训、咨询、技术评价、项目对接等)。
  3、整合石材加工行业的研究开发成果,承接企业委托的技术难题与需求,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石材加工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开发任务。
  4、收集整理国内外技术,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5、承担省有关部门委托的石材加工技术的推广任务。
  三、基地的运行方式
  以项目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与企业根据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1、除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的攻关、推广外,其余技术创新活动均实行有偿服务。
  2、基地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省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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