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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辖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2008修正)


  附件:
  对在市辖工业园区内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减免收行政事业收费和其他规费项目一览表

  一、免收费项目(60项)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1、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              市公安局

  2、外来人口暂住证费               市公安局

  3、房屋产权登记费                市建设局

  4、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市建设局

  5、房地产测绘费                 市建设局

  6、房地产利用档案服务费             市建设局

  7、轻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市建设局

  8、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市散装水泥办

  9、堤围防护费                市大堤管理处

  10、市政建设配套费             市城乡规划局

  11、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市城乡规划局

  12、绿化补偿费               市城乡规划局

  13、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4、劳动合同鉴证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劳动年审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6、劳动争议仲裁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7、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8、外国人就业证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劳动手册工本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劳动合同文本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1、工程质量监督费           市建筑工程质监站

  22、工程定额测定费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23、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市科技局地震办

  24、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费     市工商局

  25、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延期登记费   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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